小秋阳说保险-北辰
如何面对因健康告知重疾险理赔被拒赔的问题?
在置办商业保险时,确实有许多消费者没有理解健康告知的重要性,或者是不知道应该如何进行健康告知,这就导致了许多案件发生了拒赔的情况。
那么健康告知究竟是干什么的呢?它又是怎么影响到我们投保的?由于健康告知被拒赔该如何解决呢?关于重疾险的健康告知今天学姐就领着各位一起研究研究~
由于下文中存在大量的专业词汇,大家首先去了解一下基础的保险知识比较好,方便大家理解下文的内容:
一、健康告知是什么?没如实告知会怎么样?
健康告知通俗的解释就是被保人向保险公司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如何,是保险公司对被保人健康状况的一个风险评估。就像本身已经确诊重疾,这种情况下自然不可能再通过健康告知,这也意味着不能正常投保重疾险。
然而正常情况下健康告知由健康部分和非健康部分组成。
健康部分需要被保人提供自己的身体基本状况,比如一些基本的问题:身高、体重、是否残疾、以及过往病史等;在非健康部分,会了解被保人目前的行业以及生活习惯如何等等。
聊到这里,有人就想问,那么不告知,不如实告知的话,会怎么样?
我国《保险法》第16条作了明确规定: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签订保险合同最主要的目的为了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在最大诚信原则的基础上,要求被保人实话实说关于保险人提出的有关保险标的的相关询问。
不告知、告知不实肯定是违反法律要求的,那么产生了理赔案件的时候,保险公司有权不提供赔偿。
可是在投保的时候也会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就类似于我不记得我有没有这项问题、我当时投保并没有理解对、我忘记了我有这项指标异常等等。那这时候可能就会牵扯到《保险法》里的不可抗辩条款了。
不可抗辩条款是我国《保险法》在2009年修订后新纳入的条例,其内容为:
“当人寿保险合同生效满一定时期(两年)之后,就成为了无可争议且没有办法撤销的法律文件,保险人不能再以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违反最大诚信原则,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等理由主张保险合同的撤销权”。
从该项条例内容来看,两年不可辩条款对于消费者来说很有利的,当我们因为自身记忆原因,将有的健康告知提及的问题给遗漏掉了,但其并没有直接构成影响,两年内如果保险公司未曾提出异议,过了时间就不可以再以此拒保了。
不可抗辩条款本身意思是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约束保险人权利。可是无法防止居心叵测的人恶意带病投保进行诈赔。
保险公司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未来可能会在健康告知上做进一步问询或者是核保流程上可能会更加地严苛。就理赔而言,也容易因为道德风险原因产生不少纠纷。
因此不可抗辩条款存在一定的争议性,最关键的还是得在没投保之前就把健康告知工作做好,关于健康告知的细节内容,这篇科普文章可以了解了解:
二、因为健康告知被保险公司拒赔怎么办?
(1)与保险公司协商
当保险公司做出拒赔处理,要是消费者对于拒赔结果有异议,可以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或申诉的。针对保险公司的处理结果,你的看法和理赔诉求都是可以提出来的,以及针对拒赔理由提供你收集到的证据、依据。如果真的是拒赔条件不成立的,通常保险公司也愿意跟理赔人一起协商理赔方案,消除纠纷的,这是自行解决争议比较省事的办法。
(2)向银保监会提出投诉
中国银保监会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它的首要职责是依据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银行业和保险业,维系银行业和保险业合法、稳健运行,防御和解决金融风险,使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保障金融运行稳定。
假如我们与保险公司协商沟通不成功,建议可以向银保监会提出投诉,要是意见被采纳了,相关保险公司负责人会收到保监会和保监局的警告,并予以监管谈话,下发监管函,将消费者的相关经济损失追回。
(3)起诉保险公司
要是通过上述方法,纠纷还是依旧存在就觉不了的话,可能打官司才能解决了,因为法律能够有效地维护好公平和正义。还能够有效地解决好保险理赔纠纷问题。
的确能够算作是合理拒赔的话,大家也就只能认可结果了;要是对于街而过有争议或者不合理拒赔的话,用户就能够及时应对维护权益,这样就不会错过维权索赔的机会了。
总结:
健康告知是保险公司对被保人健康情况的评估,是正常的风控手段之一。消费者正常看待,做到如实告知就行了。
健康告知因保险公司不同而不同,有的严苛,有的宽松。要是本身的健康指数有一些小的问题,推荐大家考虑考虑健康告知较为宽松的重疾险,学姐搜集了一部分,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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