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秋阳说保险-北辰
如何面对因健康告知重疾险理赔被拒赔的问题?
在入手商业保险时,确实有许多消费者没有理解健康告知的重要性,或许是对怎样进行健康告知了解的不够,这样间接或直接导致了许多拒赔案件的发生。
于是有人疑问,健康告知是什么?从哪里影响到我们的投保呢?解决因为健康告知被拒赔的办法是什么呢?今天就让学姐就把重疾险的健康告知给大伙讲解一下~
由于下文中存在大量的专业词汇,大家此时最好先了解基础的保险知识,便于大家更快速的理解下文内容:
一、健康告知是什么?没如实告知会怎么样?
被保人向保险公司介绍自己的健康状况,这也称之为健康告知,可以说是保险公司对被保人健康状况的一个风险评估。比如本身已经罹患重疾,因此自然不可能再通过健康告知,投保重疾险了。
然而正常情况下健康告知由健康部分和非健康部分组成。
对于健康部分来说,主要了解被保人的基本身体状况,基本上会询问身高、体重、是否残疾、以及过往病史等;对于非健康部分而言,主要了解被保人的行业和生活习惯等等。
聊到这,该有人问了,如果有隐瞒,并没有如实告知会怎么样?
我国《保险法》第16条作了明确规定: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签订保险合同主要是为了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借助最大诚信原则,要求被保人对保险人提出的有关保险标的的相关询问要如实告知。
没有告知、告知与实际不相符肯定是违反法律要求的,那么发生理赔案件时,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可这时候我们投保也会存在另外一些情况,就类似于我不记得我有没有这项问题、我当时投保并没有理解对、我忘记了我有这项指标异常等等。那在这个时候就可能会牵扯到《保险法》里的不可抗辩条款了。
不可抗辩条款是我国《保险法》在2009年修订后新纳入的条例,其内容为:
“当人寿保险合同生效满一定时期(两年)之后,就成为了不能争议且不可撤销的法律文件,保险人再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最大诚信原则是不可以的,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等理由主张保险合同的撤销权”。
通过条例内容能够了解到,两年不可辩条款对我们消费者来说是非常有利的,假设我们因自身记忆原因,想不起某些健康告知提及的问题,但其并没有直接构成影响,假设在两年之内保险公司没有提出异议的话,过了时间就不可以再以此拒保了。
之所以设置不可抗辩条款,本意是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削弱保险人权利。但难免会有别有用心的人恶意带病投保进行诈赔。
保险公司考虑自身综合利益,未来可能会在健康告知上做进一步问询或者是会有更加严苛的核保流程。理赔上也容易因为道德风险原因产生不少纠纷。
所以不可抗辩条款存在一定的争议性,起决定性因素的还是得在投保前做好健康告知,关于健康告知的细节内容,赶紧来看看这篇科普文章吧:
二、因为健康告知被保险公司拒赔怎么办?
(1)与保险公司协商
在保险公司做出拒赔的决定,假设消费者对拒赔结果存在异议,可以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或申诉的。说出你的理赔诉求、对保险公司处理结果的意见,以及针对拒赔理由提供你的证据和依据。如果真的是拒赔存在有不合理的地方,通常保险公司也愿意坐下来跟大家商量,解决纠纷的,这是自己解决争议比较简便的方法。
(2)向银保监会提出投诉
中国银保监会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银行业和保险业,保障银行业和保险业合法、稳健运行,提防和消除金融风险,有效地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金融抗风险能力。
如我们与保险公司协商沟通不成,不妨尝试着向银保监会提出投诉,要是意见被采纳了,保监会和保监局会对相关保险公司负责人提出告诫的,并进行监管约谈,发出监管函,帮助消费者追讨相关经济损失。
(3)起诉保险公司
如果通过上面的这些方法,纠纷还是依旧存在就觉不了的话,可能打官司才能解决了,因为法律才是维护公平和正义的最好武器。还是解决保险理赔纠纷问题的有途径之一。
要是真的算是合理拒赔的话,对于结果大家也就只好欣然接受了;要是确实是不合理拒赔或者觉得理赔存在一些争议的话,用户则可以及时做出应对以便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至于错过维权索赔机会。
总结:
健康告知是保险公司测评被保人健康情况的,是一种寻常的风控手段。消费者正常看待,做到如实告知就行了。
保险公司不同健康告知也不同,有些要求比较严苛,而有些则相对宽松。假如说朋友们在健康指数方面有一点小问题的话,不妨先看看健康告知较为宽松的重疾险,学姐做了部分汇总,如果大家感兴趣的话可以看看:
全网同号:小秋阳说保险,欢迎搜索!
花更少的钱,买对的保险
为你寻找性价比最高的产品热点问题
-
02-11
-
02-11
-
02-11
-
02-11
-
02-11
-
02-11
-
02-11
-
02-11
-
02-11
-
02-11
最新问题
-
02-11
-
02-11
-
02-11
-
02-11
-
02-11
-
02-11
-
02-11
-
02-11
-
02-11
-
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