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种类有很多,根据强制性,分交强险和商业险两大类,商业险又分为主险和附加险。 其中,赔付车主受伤的险种主要有:车上人员责任险(赔付自己)、交强险(赔付对方车主)、第三者责任险(赔付对方车主)。 下面主要介绍一下这三个险种: 一、车上人员责任险——赔自己 车上人员责任险,又称为座位险,分为司机座位和乘客座位。 它主要功能是被保车辆内的车内人员的伤亡的保险,只针对被保车辆上的人。(包括车主本身) 举个栗子:小明给自己的车子买了车上人员责任险,某天开车搭乘朋友出去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伤亡,保险公司会对车上的人员进行相应的赔偿。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很多朋友容易将驾乘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混淆,但其实这是两个不同的险种。 驾乘险属于意外险,分保险跟车和保险跟人,而车上人员责任险属于车险,两者在定义、保障范围、保险责任、赔付比例等上面都不同。 这是关于这驾乘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两者的区别,大家可看这篇进一步了解: 二、交强险——赔付对方车主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简单来说,这个险种能在发生交通事故时,给予受害者一定的赔付。 问题来了,受害者是谁?举个栗子: 如果我们开车撞了人,那这个人就是受害人。 如果我们撞了车,那这辆车的主人就是受害人。(对方车主) 如果这辆车上的人也受伤了,那这个人也是受害人。 如果我们撞了路灯等公共财产,那么政府就是受害人。 也就是说,交强险保障的是受害人的权益,赔付的钱是给受害人的。 交强险具有强制性,这种强制性不仅体现在投保上,还体现在承保上。除此之外,还有公益性、广泛性等特点。 交强险作为国家强制的险种,一年要交多少钱,有没有保费优惠?看完这篇大家就明白了: 三、第三者责任险——赔付对方车主 三者险,全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简称“三者险”或“三责险”。 简单来说,就是赔付交通事故中第三方受害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三方受害者是谁? 保险公司是第一者,被保险车辆(就是我们自己的车)是第二者。 因我们自己的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就是第三者。 这里提及的第三者,也就是交强险中提及的受害者,其中就包括了事故中被撞车辆的车主(对方车主)。 三者险和交强险在保障范围上比较相似,而三者险的保额可选(例如有50、100、150万等),可投保保额比交强险高,常常作为交强险在保额上的补充。 因此,在已经买了交强险的情况下,往往建议继续配置三者险作更全面的保障。 有些朋友可能对此还是很疑惑,既然交强险和三者险都是可以赔付第三方受害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交强险也最高可赔付20万保额,再买三者险还有意义吗? 下面就是关于这个问题的详细解答,需要了解清楚的朋友不妨花5分钟继续看看这篇: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对第三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