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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信泰人寿的重疾险2020年12月1号买要等到2021年1月份才能开始生效了,是不是可以等到1月份再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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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泰人寿的重疾险从2020年12月1日购,要等到2021年1月份才生效,指的是信泰人寿开始实施指定生效日

信泰人寿规定,信泰超级玛丽3号Max信泰如意甘霖重疾险以及达尔文3号这三款重疾险若从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投保的,按照保单指定生效日2021年1月1日开始生效。

目前,上述三款重疾险已下架,想回顾的朋友可以戳这篇:

那这个调整是什么意思,对我们消费者来说又有什么影响呢?是不是可以等到2021年1月份再买?

1、延长等待期

首先,我们看保险合同成立保险合同生效的区别。

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即生效

但是《合同法》第四十五、四十六条同时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效力可以附生效条件或期限,如果合同附有生效的条件或期限,那么生效条件成就或期限届至时,合同才发生法律效力

换句话说,合同成立并不必然导致合同生效,在合同附有生效的条件或期限时,合同的生效就会滞后于合同的成立。

像信泰人寿规定了指定生效日,将合同生效的时间规定到来年1月生效,也就是说,在12月份购买的三款重疾险,合同在来年1月才发生法律效力,合同里面的规定才开始生效。

信泰重疾险

但这个合同开始生效并不意味着消费者就能立刻得到保障,因为合同当中还有一个“等待期”需要留意。

等待期,可以被称作保险公司的观察期或免责期,指的是在购买保险之后的规定的等待期时间内,不赔意外伤害之外原因所导致的保险事故。

信泰人寿超级玛丽3号max条款

就如信泰人寿超级玛丽3号max就规定,等待期为90天。换句话说,超级玛丽3号要在合同生效的第90天后,被保人才能获得相应的保障!所以我们说,一般等待期越短的保险对被保人是越友好。

关于等待期,你还需要这些要点!

而根据信泰人寿的指定合同生效日的规定,若在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内购买超级玛丽3号max等三款重疾险,要到2021年1月1日才生效。

也就是说,要是我2020年12月1日买超级玛丽3号max,要到2021年1月1日才生效,也就是要等30天合同才生效,再加上90天的等待期总共得等120天,我才能得到超级玛丽3号max的保障!

这无疑是变相地延长了等待期,这就特别不利于消费者的保障需求,这点操作真的不太好。

信泰重疾险

2、延长犹豫期

犹豫期,指的是投保人在收到保险合同后一段时间内,如果不同意保险合同内容,或者不想购买这款保险,可将合同退还保险公司并申请撤消。也可以简单理解为我们网上买东西的“七天无理由退货”,这个设置对消费者来说是挺不错的。

信泰人寿超级玛丽3号max条款

我们接着来那超级玛丽3号max来举例,这款条款提供15天的犹豫期,也就是说,在这15天内,如果你对这款保险不满意,或者突然不想购买这款保险了,可以申请解除本合同且退还已交保费。

而根据信泰人寿的指定合同生效日的规定,2021年1月1日合同才生效,相当于在2021年1月1日-2021年1月15日都在犹豫期内。要是消费者在2020年12月内购买了超级玛丽3号max这三款重疾险,如果不满意,皆可在这个犹豫期内申请解除合同,从这一点看,对消费者而言还是有利的。

信泰重疾险

但总体而言,信泰人寿指定合同生效日这个操作还是值得深究的。
那这个规定是不是意味着我们可以等到1月份再买保险呢?

当然不是,我们知道,投保时需要花时间走核保流程,要是1月份再买保险,除了不需要等合同生效的那一段时间,也是要等核保时间以及等待期的那一段时间。

等到1月份再买,也是有较长的一点空窗期无法得到保障,因此如果想要购买的话,还是能提前购买就提前购买。

这再一次提醒我们,在配置保险的时候,要只是查看保险条款,保险内容,要核对清楚合同生效期、等待期等细节,这样才能更好的获得稳稳当当的保障。

买保险不知道要看哪些细节的朋友,可得赶紧看这篇干货:

最后再提一句,目前,超级玛丽3号max等三款重疾险已经下架,要是心意信泰人寿保险的朋友也无需着急,旧产品下架了,还有不少新产品火热上限,比如信泰人寿鲲鹏1号重疾险、信泰人寿超级玛丽4号重疾险等!

想继续了解信泰人寿产品的朋友可以戳这篇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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