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秋阳说保险-北辰
社保主要保障生活的基本所需,是最给予人们的是低限度的保障,而商业保险的保障层次则更高,两者或有重合,但并不可替代。更多详细的解说请看
这两者在有能力的情况下最好都配备一下,经济能力不足就优先社保。社保大家都知道是我们最基础的保障,里面的五险保障的内容囊括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以五险中的医疗险为例,哪怕你现在已经生病了,第二年也可以继续投保,可以报销相关的医疗费用,缴纳够十五年之后还可以享受到终身的医保保障。但这并不是说有社保就够了,它的保障还是不太够的,需要用商保来补充,具体可以往下看。
在这里,我们就简单说一说,社会医疗险和商业医疗险有什么不同。
1、保障内容不完全重合
社会医疗保险在这方面远不如商业医疗保险全面。例如,社会医保并不保障因院外会诊、召急救车等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然而这些均在商业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之内。
如下图所示社保能报销的药品种类也非常有限。例如,现在药物学家已经研发出很多相对来说副作用比较小,且疗效比较高的癌症特效药,只不过这些药的价格都比较高。如治疗肺癌的可瑞达,月均花费需五万元以上。可惜的是,像这种特效药并不属于社保药品,并不能报销,而很多癌症患者的家庭收入并不足以支付如此高昂的药费。
2、报销的额度不同
社会医疗保险,作为国家给予公民的一项福利,报销的比例与商业医保相比低了不少。再者,如果因为异地的某些医院的治疗效果好些,选择去异地接受治疗,社会医保的报销比例往往又会更加低一点。万一患上了较为严重的疾病,医疗费用较高,单靠社会保险是不够的。如图,有一半以上的医疗费用支出,社保的报销比例不足50%。
想知道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在其他方面的区别,就快点收藏加阅览这篇文章吧
以上就是我对 "商业保险和社保的区别?对于个人来说,选择哪个好点?"的图文回答,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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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H案例:王先生是去年从外地来上海某私营企业工作的。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企业负责人与王先生约定,企业为王先生购买商业保险(人寿保险、伤害保险),代替社会保险,并称,王先生不需要缴钱,同样得到保险。王先生来电询问,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有什么区别?告诉王先生,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有很大区别,商业保险不能代替社会保险。分析: 《劳动法》第七十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为此,我国先后制订了《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众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上海市也制订了相应的法规政策,逐步完善了社会保险体系。目前,上海市的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方面。除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由国家和企业承担外,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是由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分担的。外地人员来上海就业,只要办理了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就可以参加社会保险。如果外地人员与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企业就必须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否则就是违法。至于商业保险虽然也是用人单位给员工的一种福利,但它是自愿的,并不等同于社会保险。 这里,告诫读者:社会保险是竞争社会的避风港,保障在竞争中由于身体因素、技能因素等处于劣势的社会成员的生存权利。有些人以为自已年轻,不看重社会保险,以为用人单位不上保险也没什么,只要给的工资多就行了,还有的人以为最好不要扣保险费,都当工资发下来不是更好?殊不知每一分钱的积累,都是今后生活的保障。当然,商业保险也是社会保障的一部分,如果企业有经济实力,在为员工办理了社会保险之外,另行购买商业保险,这对员工无疑是福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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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安社会保险是单位给我们员工上的保险,为四险一金,包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类保险,女性还有生育保险,一金是公积金。社会保险原则:低保障,广覆盖,人人有份,保而不包。商业保险是我们个人的规划,在社会公共基础的前提下,提高生活品质的必要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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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着的年纪1、两者属性不同。商业医疗保险是保险公司运用经济补偿手段经营的一种险种,是有保险人与投保人双方按照自愿原则签订合同来实现的。而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规定,为保护职工身体健康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或地方政府通过立法方式强制执行的,不取决于个人意志。 2、保险对象和作用不同。商业医疗保险以自然人为保险对象。社会医疗保险主要以劳动者为保险对象,当劳动者因患病就医而支出医疗费用时,由社会保险部门或其委托单位给予基本补偿。 想了解更多的保险资讯与产品可以进入:平安保险,这里有丰富的保险资讯与优质的保险产品 3、两者的权利与义务对等关系不同。商业保险保险金额的多少取决于所缴纳的保险费数额的多少,即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是一种等价交换的对等关系。而社会医疗保险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建立在劳动关系上,只要劳动者缴纳少量的保险费,就可以得到较高的保障,也就是劳动者领取的保险给付金与其所缴纳的保险费数额并不成正比例关系,即权利与义务关系并不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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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希博如果你在买商业保险的时候,填写你有社保,那么你必须先报销社保那块后,剩下的再拿给保险公司报销。 如果你没有填写自己有社保,那么就可以全部用商业保险来报销。 本人在中国人寿一直都有给客户办理保险理赔,上面是我的理赔经验,真实可靠。 以上限用于报销类型的商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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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o gratias可以的,不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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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圈1、是的,保险的真谛是保障,买保险,首选健康险。意外、重大疾病都应是首选。 2、意外险属于短期健康险,都是交一年保一年的,最长保到65岁。以后就不能做了。 3、意外险都是差不多的,重大疾病保险太平人寿“福禄双至”非常好,可以了解一下,35种重疾保障,二重分红,保障到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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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 宝您好! 只要是适合自己的保险就是好的。 个人商业保险的最佳投保策略是,优先完善意外险、健康险等保障型险种,然后选择适当的养老险、理财险作为适当的补充。 您可以看看商业险投保攻略(http://hi.baidu.com/ulbttivxcedorsr/item/14d8f1f832ca5a76932af21d),包含了一些产品推荐。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问题可以继续和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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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嫣您好! 从保障的角度来说,我建议您最好是先给自己完善社保。至于原因,主要是社保涉及的保障范围比较广泛,不像某一项商业保险,保障范围相对单一,若是想保障全面,须得注意多综合自己各方面情况,统一搭配。 另外,社保,尤其是职工社保,由单位与个人共同缴纳,个人的费用承担比重相对较低,不像商业保险,完全由个人缴纳费用。 至于您提及的社保地域限制的情况,现在只要您办理了相应的社保迁移手续,是可以全国范围内都能通用的,不用担心。 当然,若是经济能力还可以的话,最好是在完善了社保之后,再给自己补充适当的商业保险,做一些全面的综合保障比较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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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子呀/价值一/ 老有所养 ——确保晚年人生安享无忧 难题:生活质量的提高,大大增加了退休后的生活、医疗保健费用,通货膨胀让未来充满不确定性,老龄化高峰期将至,社会统筹养老金缺口越发扩大,养儿防老靠不住。 怎么办呢? 生老病死是所有人必经的生命过程。每个人都无法控制自己的“生死”,但是却完全可以将“老”掌控在自己手中。虽然养老面临诸多难题,但人寿保险可以确保每个人都能老有所养,安享有尊严的老年生活。 /价值二/ 病有所医 ——让百姓生病看得起生活不打折 难题:好多人都没有真正了解医保“只保不包”的性质,即医疗费并不能全额报销,它有严格的个人给付比例,有医保承担的封顶线和重大疾病支付比例,还有用药范围、检查支付范围等明确规定。而且一个家庭的经济难题往往是从某个成员患上重大疾病开始,是让人病不起的高昂医疗费用。 怎么办呢? “健康是1,其他是0”,其重要性无人不知!然而无论圣贤或者百姓,谁都无法保证不被疾病侵扰,而重大疾病险等健康保险却可为人们提供充足的“弹药”以对抗、甚至击退疾病大敌。 /价值三/ 爱有所继 ——让亲情大爱得以延续 难题:2008年中国经历了太多的不幸:汶川地震、南方暴风雪、三鹿事件、矿难……生活到 处充满危机,生命之轻无以承受。 怎么办呢? 没有人能预知生命中的不幸,我们能做的就是在我们还安好的时候,为自己购买足够的人寿保险,因为一旦发生不测,只有保险会将我们的爱延续到父母、妻儿、兄弟姐妹的生命中。 /价值四/ 幼有所护 ——为孩子的教育规划及成长保驾护航 难题:养大一个孩子需要花多少钱?可能许多做父母的对此都是一笔糊涂账,这是因为真爱无价。上海的一项社会调查显示养大一个身体健康的孩子平均要花掉49万,不包括入学赞助费、择校费、辅导费和兴趣班等费用,可哪一位父母甘心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呢?“起跑线”已将金钱推得高高在上,留学国外,好梦难圆。 怎么办呢? 在西方发达国家,之所以寿险保单普及率高,就是因为许多父母早就考虑,一旦自己遭遇意外,孩子的成长及教育无法保障。重视教育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独生子女政策让父母更加重视孩子的成长和教育,因此,中国的父母更应该购买人寿保险,确保孩子的教育、成长一路畅通无阻。 /价值五/ 壮有所倚 ——免除后顾之忧全力打拼成就事业 难题:无论有无专业技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每个人都可能面临失业的社会风险,此时若再遭逢意外、疾病等,那对人的打击将是毁灭性的。 怎么办呢?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人们在面临发展机会的同时,也面临丢掉“饭碗”的险境,而人寿保险足以消除因失业、意外、疾病等可能带来的生活隐忧。 /价值六/ 亲有所奉 ——饮水思源父母恩人寿保险养双亲 难题:交通意外作为造成青年人死亡的隐形杀手之一,而来自疾病、不安全食品、危险工作,甚至娱乐场所等方方面面的安全大敌,更是每时每刻都在窥探着年轻的生命。 怎么办呢? 如果你是一个有爱心的孝子,不管收入多少,请先为自己购买一份费用不高的纯意外险,受益人写上父母的名字,当你遇到不测,保险可以代你尽到儿女的奉养义务。 /价值七/ 残有所仗 ——意外疾病致身残保险保障我尊严 难题:企业安全隐患大,社会工伤保障低,一旦发生人身伤残事故,不仅自己失去有尊严的生活,家庭和孩子的正常生活也难以保障。 怎么办呢? 如果没有保障,那些因工意外致残,或因疾病等导致伤残者,会因为生活保障的缺少而丧失尊严,而保险可以为人生增加一层坚实的“安全保护网”。 /价值八/ 钱有所积 ——小钱变大钱增值保障又安全 难题:“月光族”,反映出年轻一代的储蓄与消费观,其实, 不只是年轻人,对于持有即时行乐观念的人来说,他们手里的钱即使放在银行,也很难真正实现财富积累。 怎么办呢? 许多保险产品,每年只需投入千八百的小钱,10年、20年后,就会变成一笔不小的财富。 /价值九/ 产有所保 ——安全的保值方法就是购买保险 难题:随着社会经济活动内容的日益丰富,投资渠道和投资品种之多,已经让老百姓无所适从,而更让人担忧的是,许多人仍然没有足够的保险观念和意识。 怎么办呢? 无论是养老型还是投资型保险产品,大都具有既保值又有可能增值的功能,更为重要的是,这种产品还可以兼具意外、医疗、住院补贴等多重保障功能。金融动荡市道中,很难有什么东西比购买保险产品更保险的。至于家财险,品种亦十分丰富,既有保障型的也有投资型的,既有短期的也有长效的,既有基本险也有综合险。 /价值十/ 财有所承 ——积累一生财富无憾惠泽亲人 难题:即使是身家资产千万的有钱人,也少不了因投资实业、购房置地、买车等等背负银行贷款,一旦自身遭遇不测,留给亲人的将不是财富而是负债的烦恼。 怎么办呢? 总有人觉得名下的财富不仅可以让自己安享晚年,还能令子孙享用不尽,殊不知,一场意外足以让所有财富灰飞烟灭,而只有人寿保险可破解此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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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冰瑶以下是不专业的个人回答,和实际有出入勿怪 首先,个人觉得,保险在没产生效益前是属於投保人的财产,在产生实际效益後所得的收益则属於受保人的财产。例如A为自己买了份人寿保险,受益人为B,那麼一般情况下这份保险的所有权是属於A的,那麼就是A的财产。但是,但是加入A出了意外,那麼B获得赔偿金(前提的真的是意外,不是故意造成的,包括A对自己的做出的),那麼这份赔偿金的所有权将属於B。 在回到你的问题,婚後的所获得的财产是属於共同财产,是共同拥有的,这个是法律规定的(当然在有夫妻关系下如何分配是自己家的事,法律管不了),毋庸置疑。 那麼就是说婚後购买的任何保险都是属於夫妻的共同财产,引用上面的结论,那麼如果受保人不是夫妻当然的任何一人的话,那麼在保险产生效用後所得赔偿金将属於受保人而不属於这夫妻二人。 但是考虑你所问的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当然这里面的种类很多,有很多这类的保险是属於投资型的,说白了就是像像存钱吃利息一样,只不过利息比银行高,那麼这类的保险在合同没有终止前始终是属於投保人的财产(一般来说这类保险的投保人和受益人多数情况都会是同一个人,所以就没什麼好讨论的了)。不过人寿保险则不在夫妻共有财产这个范畴,而是个人拥有。 还有一点就考虑到夫妻会结婚,那麼也是有可能离婚的(当然不希望出现)。那麼这样的保险在离婚後该如何处理呢,既然上面所说了,投资类保险属於夫妻共同的财产,那麼就可能就会关系到後婚财产分配问题,既然是共同财产那麼这样的保险是可以作为资产在离婚时进行财产分配的,如果投保人/受益人和最终分配获得者有出入则需要终结保单,返还原投保金额。 最後的结论就是。如果你所说的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是属於寿险型的,这个是谁这拿不走的,就算是破产。(知道相关知识的都知道如果破产的话,你的借方是有权把你,除必须品外的个人财产进行当买来进行还贷的,但是寿险则不在这个范畴内)如果你所说的是上述保险保险是属於投资型的,那麼在有婚姻关系的时候属於共同财产,离婚时则会当作资产进行分配(具体的分配方式就要看法院或者夫妻二人的私下协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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