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很多消费者在购买保险的时候都会问到这个问题:“你们公司会不会破产啊?会不会跑路啊?我交了这么多年保费,你们要是跑了我找谁来赔”。这种时候,业务员就会拍拍胸脯说:“我们保证不会破产的,你放心吧! ”那事实真的是这样吗?答案只有一个!
那就是,保险公司是会破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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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会详细解答一下您的疑惑,本文重点内容:
一、新华保险公司基本概况
二、保险公司的监管机制
三、保险公司破产是否会损害消费者的权益
一、新华保险公司基本概况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华保险公司或新华人寿),成立于1996年9月,总部位于北京市,是一家大型寿险企业。2011年新华保险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步上市,并在2014年首次入围福布斯世界500强企业, 2019年市场规模排名第6,保费规模1381亿,目前依然是国内寿险市场排行前列的大型寿险企业。
我们可以看到,新华保险公司是一家人身保险公司,并且实力还处于行业上游!这里小编也从股权结构、经营稳定性、拳头产品、市场认知四大维度对国内91家人身保险公司排了个队,优中取优,评出2019年综合实力超强的10家保险公司,可以看看:
二、保险公司的监管机制
上面说到,保险公司是会破产的。那“破产”是什么意思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狭义的破产制度仅指破产清算制度,广义的破产制度还包括重整与和解制度。
因为保险公司实质上是企业,所以它是会破产的!但是,不必惊慌!国家对保险公司破产有着严格的监管机制。
《保险法》第九十条规定:
保险公司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保险公司或者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保险公司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
《保险法》第八十九条规定:
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也就是说,保险公司会破产,但是有经营寿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解散。通俗来讲,“破产”即公司还在,业务还在经营,但是资产需要清算;“不得解散”意思就是这个保险公司不能终止它的业务,您的保单仍在生效。
三、保险公司破产是否会损害消费者的权益
那您可能就又有疑惑了,“公司没了,我的保单谁来服务”。
《保险法》规定,寿险公司在破产后有两种情况:
1、该公司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2、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所以,消费者的每一份保单依然会有保险公司在为您进行服务,不必担心权益受损问题。
看到这里,你是否了解清楚关于保险公司破产的问题呢。如果依然有疑惑的话,可以来联系我们,我们会有专业的行业人士为您实时答疑解惑!最后,为您献上关于如何选择保险公司的礼包,祝您挑选到心仪的公司,配置到合适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