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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秋阳说保险-北辰
学霸说保险,专注保险测评!想知道在填写健康告知时要注意些什么的,有什么技巧的可以看看这篇文章:《投保时,健康告知有什么小技巧?》weixin.qq.275.com
不论是哪家保险公司,购买保险是要进行健康告知的填写的;如果题主还在对康惠保犹豫,不妨看看我对这款产品的介绍。
健康告知是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健康的一个调查,所有的保险都必选填写。有没有如实填写健康告知关系到你的这份保险是否有效,不同的保险公司对健康情况有不同的要求,询问的内容也不同。
如果你没有按照实际情况填写的话,在情况不严重时,你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补充核保,保障还是可以继续生效的。
如果情况比较严重时,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是有权利拒绝理赔并终止合同的。
当前国内的健康告知都可以依据这三点来填写:问什么答什么;不问不答;想清楚再答。如果你是身体有一些小问题的,你在购买保险前最好看看这篇文章:《带病投保只需五步》weixin.qq.275.com
目前健康告知审核的方式有智能核保和人工核保,二选一。
智能核保没有通过就去人工审核人工核保会比较的精准,灵活度比较高假如人工核保也不能通过,那就只能去购买那些对健康要求没那么严格的保险产品了,我整理收集了一些性价比比较高,没那么多的健康要求的产品,需要可以收藏:《低健康要求,高性价比的产品大盘点》weixin.qq.275.com
友情建议
1、建议你最好不要在购买保险前体检你只需要把你知道的如实回答就可以了。
2、有过误诊经历的朋友要注意了,误诊也是有医院记录的,所以要一定要记得跟保险公司说。
以上就是我对 "有谁知道,康惠保的健康告知一定要填写吗"的图文回答,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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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视频:有谁知道,康惠保的健康告知一定要填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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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或不见还不都是一样保险法第16条很有名气,常称为“两年不可抗辩条款”,简单来讲就是: 投保人有义务如实告知自己的身体健康情况。由于投保人故意或过失,合同成立2年内,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和拒赔。合同成立2年后,保险公司不得以未如实告知而解除合同,或拒绝赔偿。 正常情况下,没有如实告知,日后产生理赔纠纷的可能性极大!但是能否通过两年不可抗辩条款,顺利获赔呢?我们直接用事实说话。 案例1: (2015)深福法民一初字第366号案件回放: A先生2011年1月7日投保重疾险; 2014年9月确诊淋巴瘤(癌症); 2014年10月收到拒赔通知书,理由是投保前未做如实告知,确诊疾病非首次确诊。 拒赔原因: A先生在投保前,自2010年7月开始就连续五次由于同一癌症接受化疗,并未如实告知,且所患癌症并非首次确诊。 法院判决: 支持保险公司胜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1950元,由投保人负担。 这种情况就属于典型的带病投保,在投保前已经患有癌症,就算过了2年的时间,保险公司同样是可以拒赔的。 不可抗辩条款以最大诚信原则为基础,本案原告在投保时存在蓄意不实告知,违反了最大诚信原则,不适用不可抗辩条款。 如果这种情况仍然适用不可抗辩条款,那么无异于鼓励投保人的欺诈行为,不利于行业的稳定发展,所以拒赔是非常合理的,我也是完全赞同这一点。 案件2:(2014)川民初字第02957号案件回放: W先生2012年6月27日投保重疾险; 2014年6月26日初步确诊直肠瘤,6月30日手术,10月申请理赔 2014年11月收到拒赔通知书并解除保险合同,理由是投保前未做如实告知。 拒赔原因: W先生在投保前,已患有心绞痛、冠心病、高血压等疾病,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以致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承保的事实。 法院判决: 保险公司支付W先生保险理赔金。 法院认为: 1、W先生已缴纳2年保费,保险公司已丧失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对其辩称解除合同的意见本院不予支持。2、保险公司辨称W先生带病投保,提交了病历复印件一份,但并未提供相应证据加以证明,并且W先生主张的病种与理赔的恶性肿瘤并非同一种疾病,所以法院对保险公司的辩解意见也不予支持。 上面的案例就是一个典型的虽然未如实告知,但是由于保险法第16条两年不可抗辩条款的规定,顺利获得了理赔的案例。 保险公司没办法证明未如实告知的冠心病和直肠癌之间的因果关系,且已经过了2年,由于不可抗辩条款的规定,获得了理赔的案例。 总结可以看到,赔不赔,不同的法官会有不同的判决。 所以我的观点一直都是,购买保险一定要做好如实告知。 国内销售人员素质良莠不齐,而很多投保人也没有基本的金融、医学知识来严肃对待投保这件事情。 所以不可抗辩条款的出现,是符合我们国家保险行业现状的,可以避免由自己疏忽大意导致一些事项未如实告知,只要过了两年不可抗辩期,保险公司没有提出异议的话,那么将来不能以此为拒赔理由了。 但两年不可抗辩条款,绝对不应该成为小部分人带病投保钻空子的理由,如果人人都是这样操作,那么保险公司在设计产品时可能会加强核保,甚至提高保费来作为应对的。 当罹患重疾时,需要投入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只有做好如实告知,才能顺利获得理赔。而不要心存侥幸,期望通过“不可抗辩条款”带病投保,而导致自己作茧自缚。 上面的判决案例都是网上公开信息可以查到的,这也仅代表现阶段对类似案件判决的一些观点。 希望大家在了解不可抗辩条款维护自己权益的同时,也一定要做好如实告知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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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sidy您好!保险的基础是“最高诚信”,因此如实告知自己的生活习惯(如吸烟,喝酒等)和身体状况(是否患过重大疾病等)非常重要,因为这些都是保险公司是否批准保单申请的关键因素。如果不如实相告有吸烟习惯,万一以后患上肺癌,保险公司查出会以骗保为理由拒赔保险款。投保香港保险时,一定要如实告知吸烟情况,因为非吸烟和吸烟的费率不同。一般来说,抽烟情况实际上是会影响到出险率的,因此保险公司会对于不同种类的客户设置不同的保费来维持一个合理的保费比,而保险公司需要客户披露自己和家庭成员的过往疾病史一样是为了对于将来出险率有一个把握和调整,这也是为了使得保险公司能够安全平稳地运营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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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桃杨如实告知不通过会解除合同。但是,您没有恶意,再次申请投保看保险公司的核保意见吧,或者您可以选择另外一家公司投保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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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ZR国内保险也一样要如实告知,保护投保人的利益,避免以后发生理赔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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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 slipper不一定的。只有重大疾病才会调查,一般的小手术,感冒发烧的是不回去调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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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S不可以了吧,既然健康告知中都说明了,那是肯定不能投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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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水木黎您好,一般情况下,成年人买保险应该优先考虑意外伤害、医疗健康的风险,建议选择一些定期的寿险,附加必要的重疾项目,然后再添加一些住院医疗险,若还考虑养老,可以将这些定期寿险选择成一些有储蓄分红功能的险种,这里给你提供一个参考链接:http://tieba.baidu.com/p/3687138209 (如何给自己买好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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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友.CN健康告知是指在购买保险的时候向保险代理人如实告知过往病例和住院史及近期身体状况,看你这个应该是要购买寿险,建议您去人寿或者来我们平安,人寿是国企,平安是寿险最专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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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净清开车的话原来车险上就有保险,要补充的是寿险的意外险部分,具体看客户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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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康即安那要看你那些诊断证明有没有上医院的病历了,现在大医院的病历是全国联通的。另外,看你买什么保险,意外险一般没问题。医疗险和重疾险那就规定比较多,可以看保险购买的注意事项。但也不是买不了,可以尝试智能核保或者人工核保。最后,一定要先买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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