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问答

三年前在门诊验血尿酸高,现在买保险要如实告知吗

提问:不得已   分类:健康告知
优质回答

小秋阳说保险-北辰

学霸说保险,专注保险测评!在填写健康告知时要注意的内容和小技巧都在这里了,需要的自取:

健康告知是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健康状况的询问,是在购买保险时非常重要的一个内容。这关乎到你的保障内容是否有效,保险是否能够正常理赔等问题,不同的保险公司对健康情况有不同的要求,询问的内容也不同。

若你在购买保险时没有如实填写,在情节不严重时,你可以跟保险公司商量补充健康情况,主要保障可以继续有效。

假如你谎报的健康情况太严重,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是可以拒绝理赔,并终止合同的。

健康告知的填写可以根据这三点来回答:问什么答什么;不问不答;想清楚再答。如果你的身体情况比正常人的差一些,你在购买保险前最好看看这篇文章:

目前健康告知审核的方式有智能核保和人工核保,二选一。

智能核保没有通过就去人工审核人工核保会比较的精准,灵活度比较高人工核保也不通过的话就只能换一个保险产品了,换一些对健康要求没有那么严格的产品,我收集了一些=健康告知没那么U多要求的产品,需要可以收藏:

爱心小贴士

1、不要在要购买保险前去医院体检你只需要把你知道的如实回答就可以了。

2、如果之前有被误诊的,一定要及时和保险公司说,因为误诊也是会有门诊或住院记录的,可能会影响后期的理赔工作。

以上就是我对 "三年前在门诊验血尿酸高,现在买保险要如实告知吗"的图文回答,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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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视频:三年前在门诊验血尿酸高,现在买保险要如实告知吗

  • 丹丹
    一般两年内保险公司可以以被保险人没有履行如实告知原则而拒赔甚至解除合同,如果超过两年,保险公司就不能再以这个理由拒赔了,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病症是投保之前就有的,这部分仍然可以免责。
  • 翟亚萍
    国家规定大病医保是可以进行二次报销使用的
  • albert
    您父亲的病应该是因为环境、生活等因素造成的吧,您可以放心只要不是遗传性的就和您买保险没太大关系,重疾保险合同是继续有效的。
  • Ymir.
    可以,但是一旦发生风险,被保险公司查到没有如何告知,就不会理赔,并终止合同,退现金价值(本金损失很大),甚至没收保费!所以最好还是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会审核,会有正常承保、加费、责任免除和拒保几个可能!
  • a文
    必须如实告知,否则有可能不予赔付
  • 墨墨
    保险法第16条很有名气,常称为“两年不可抗辩条款”,简单来讲就是: 投保人有义务如实告知自己的身体健康情况。由于投保人故意或过失,合同成立2年内,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和拒赔。合同成立2年后,保险公司不得以未如实告知而解除合同,或拒绝赔偿。 正常情况下,没有如实告知,日后产生理赔纠纷的可能性极大!但是能否通过两年不可抗辩条款,顺利获赔呢?我们直接用事实说话。 案例1: (2015)深福法民一初字第366号案件回放: A先生2011年1月7日投保重疾险; 2014年9月确诊淋巴瘤(癌症); 2014年10月收到拒赔通知书,理由是投保前未做如实告知,确诊疾病非首次确诊。 拒赔原因: A先生在投保前,自2010年7月开始就连续五次由于同一癌症接受化疗,并未如实告知,且所患癌症并非首次确诊。 法院判决: 支持保险公司胜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1950元,由投保人负担。 这种情况就属于典型的带病投保,在投保前已经患有癌症,就算过了2年的时间,保险公司同样是可以拒赔的。 不可抗辩条款以最大诚信原则为基础,本案原告在投保时存在蓄意不实告知,违反了最大诚信原则,不适用不可抗辩条款。 如果这种情况仍然适用不可抗辩条款,那么无异于鼓励投保人的欺诈行为,不利于行业的稳定发展,所以拒赔是非常合理的,我也是完全赞同这一点。 案件2:(2014)川民初字第02957号案件回放: W先生2012年6月27日投保重疾险; 2014年6月26日初步确诊直肠瘤,6月30日手术,10月申请理赔 2014年11月收到拒赔通知书并解除保险合同,理由是投保前未做如实告知。 拒赔原因: W先生在投保前,已患有心绞痛、冠心病、高血压等疾病,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以致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承保的事实。 法院判决: 保险公司支付W先生保险理赔金。 法院认为: 1、W先生已缴纳2年保费,保险公司已丧失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对其辩称解除合同的意见本院不予支持。2、保险公司辨称W先生带病投保,提交了病历复印件一份,但并未提供相应证据加以证明,并且W先生主张的病种与理赔的恶性肿瘤并非同一种疾病,所以法院对保险公司的辩解意见也不予支持。 上面的案例就是一个典型的虽然未如实告知,但是由于保险法第16条两年不可抗辩条款的规定,顺利获得了理赔的案例。 保险公司没办法证明未如实告知的冠心病和直肠癌之间的因果关系,且已经过了2年,由于不可抗辩条款的规定,获得了理赔的案例。 总结可以看到,赔不赔,不同的法官会有不同的判决。 所以我的观点一直都是,购买保险一定要做好如实告知。 国内销售人员素质良莠不齐,而很多投保人也没有基本的金融、医学知识来严肃对待投保这件事情。 所以不可抗辩条款的出现,是符合我们国家保险行业现状的,可以避免由自己疏忽大意导致一些事项未如实告知,只要过了两年不可抗辩期,保险公司没有提出异议的话,那么将来不能以此为拒赔理由了。 但两年不可抗辩条款,绝对不应该成为小部分人带病投保钻空子的理由,如果人人都是这样操作,那么保险公司在设计产品时可能会加强核保,甚至提高保费来作为应对的。 当罹患重疾时,需要投入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只有做好如实告知,才能顺利获得理赔。而不要心存侥幸,期望通过“不可抗辩条款”带病投保,而导致自己作茧自缚。 上面的判决案例都是网上公开信息可以查到的,这也仅代表现阶段对类似案件判决的一些观点。 希望大家在了解不可抗辩条款维护自己权益的同时,也一定要做好如实告知的义务。
  • bubble gum
    去银保监会投诉。 或者去申请民事诉讼,一般法院都会偏向个人的。 起诉的话,基本都是赢的。
  • 燕飞海蓝
    要看三点: 一,你的吸烟量大不大,比如一天三四根这种,就没有关系,将来加保或者承保后跟公司补充告知就可以了!大的话就要及时告诉保险公司,不然将来如果不幸发生 吸烟方面的疾病,公司有理由拒赔!(例如肺部疾病,要看各个保险公司的具体规定了!建议打电话咨询下!) 二,吸烟的年限,如果您吸烟是在买保险之后的事情,就不要紧了! 但是比如你是5年,10年之前就吸烟的话,我建议你还是跟保险公司做补充告知吧! 三,如果上述两者都是否定答案,那么,还要看您的保单侧重点在哪里了,如果是侧重重大疾病这块,秉持对自己负责的态度,我觉得还是建议你做补充告知,如果您买的是无疾病保障的那种 意外险啦,投资保险了之类的,就没有必要了,因为没有保险责任啊~~呵呵 我的回答不够精确,再次重申,秉持对自己负责的态度 我建议 您还是重点咨询下您的保险公司,看他们怎么问 您怎么回答,他们会给您最好的答案的!回答完毕,谢谢!~
  • A东风本田虎门俊汇曾梓鑫
    保险公司理赔流程各有不同,直接拨打保险公司电话咨询人工服务最准确
  • 李露荷
    两年后 按正常投保理赔 两年内 返还所交保费(无息) 所以你肯定不会损失 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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