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秋阳说保险-北辰
学霸说保,专注保险测评。如今买老人保险也越来越成为子女们尽孝心的一个重要表现了;我整理了一份老人保险的产品分析与测评,建议可以作为参考:
可以单买的。中国人寿有形态简单不附加、无返还的防癌险。如果您还不太了解中国人寿的防癌险有哪些,可以看看我下面的详细介绍噢~
上了年龄的老人,对于癌症的到来往往束手无策。对60岁以上的老人来说,健康险里面的防癌险是一个高性价比的选择。比较受人瞩目的莫过于中国人寿的防癌险了,那我们列举两款中国人寿的防癌险简单做一个比较(见下表)
拿康爱恶性肿瘤保险来说:
1、癌症多次赔:针对恶性肿瘤而言,能最高赔付三次,间隔三年还可获得2—3次赔付;
2、原位癌保障:原位癌经过确诊就能够获赔30%保额,并且原位癌治愈率高且费用低;
3、保障期灵活:代表着可以选择的保障期是60、70、80岁。
但是豁免很严格:确诊恶性肿瘤才可以豁免后期未交保费,并且,患上原位癌之后,赔付30%保额仍要缴纳保费。
就康爱E生来说,可以看得出:
1、保障较全面:覆盖的保障包括原位癌、癌症、身故;
2、原位癌保障:原位癌治愈率高、费用低,确诊可赔付30%基本保额。
但是不足之处十分明显:
1、保障期限单一:只能选择保终身,没有短期,或保至70、80岁等保障可选;
2、投保年龄限制:一旦超过60岁的门槛,就被告知不能再投保了。
综合两款产品来说,一款好的防癌险要有这三个特征:保障一定要全面且能够多次赔付;
年龄限制不可以有,保障期限一定要灵活可选;缴费灵活可以把杠杆优势放大到最大。
当下防癌险层出不穷,中国人寿的产品只是拿来当做一个参照物,那什么样的防癌险适合自己呢?哪些产品值得期待呢?推荐你看一下这篇文章:
以上就是我对 "国寿的防癌险能单独买吗,不加其他险种"的图文回答,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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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玉峰louis你要选择,保费低,保额高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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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有; 例如:国寿附加防癌两全保险 保障范围: 详细条款(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附加防癌两全保险利益条款) 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 国寿附加防癌两全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附加于“国寿防癌疾病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投保。本附加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附加防癌两全保险利益条款(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利益条款)、个人保险基本条款(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基本条款)、现金价值表、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附加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 投保范围 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 保险期间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与主合同相同。 第四条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2.本附加合同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05%; 2.本附加合同现金价值。 二、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且未发生主合同约定的癌症确诊,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按主合同及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之和给付满期保险金。 第五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成立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效力最后恢复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 保险费 保险费交付方式与主合同相同。 第七条 保险金申请所需证明和资料 (一)申请身故保险金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 1.保险单; 2.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 3.公安部门或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4.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5. 本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二)申请满期保险金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 1.保险单; 2.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 第八条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 本附加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在解除主合同的同时解除本附加合同,但投保人不得单独要求解除本附加合同。 第九条 附加合同终止 本附加合同在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终止: 一、被保险人发生主合同约定的癌症确诊; 二、主合同终止; 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其他终止的情形。 因被保险人发生主合同约定的癌症确诊导致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不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因投保人解除本附加合同或解除主合同导致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若根据主合同的约定,本公司按照主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主合同癌症确诊保险金的,本附加合同同时终止,本公司退还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因主合同责任免除情形导致主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伤害造成被保险人患主合同所指癌症或轻症癌症的,本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因主合同终止的其他情形导致本附加合同终止的,本公司不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第十条 附则 一、本附加合同基本条款中“借款”事项不适用于本附加合同。 二、本附加合同基本条款与本附加合同利益条款相抵触的,以本附加合同利益条款为准; 三、凡本附加合同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合同条款为准。若本附加合同条款与主合同条款互有冲突,则以本附加合同条款规定为准; 四、主合同无效,本附加合同亦无效;主合同效力中止,本附加合同效力亦同时中止。 第十一条 释义 毒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但不包括由医生开具并遵医嘱使用的用于治疗疾病但含有毒品成分的处方药品。 酒后驾驶:指经检测或鉴定,发生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一定的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认定为饮酒后驾驶或醉酒后驾驶。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指下列情形之一: (1)没有取得驾驶资格; (2)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3)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驾驶; (4)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 无有效行驶证:指下列情形之一: (1)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2)未依法按时进行或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机动车: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战争:指国家与国家、民族与民族、政治集团与政治集团之间为了一定的政治、经济目的而进行的武装斗争,以政府宣布为准。 军事冲突:指国家或民族之间在一定范围内的武装对抗,以政府宣布为准。 暴乱:指破坏社会秩序的武装骚动,以政府宣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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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如人生按保险费的105%赔付身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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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静那个要看现金价值还有多少,反正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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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ing不会赔,因为血管瘤不是癌。血管瘤一般是先天性的良性肿瘤或血管畸形。种类有多种,有些能够自行消退,还有很多不能,血管瘤虽然是良性疾病,但也要积极治疗,轻则影响美观,重则损害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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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国寿防癌险附加两全险是将来满期的时候 可以退还本金!等于是免费的一份健康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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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ulou图片发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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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语您好,中国人寿的保险还是不错的,不过买保险最重要的是买到适合被保险人的保险,只有买到适合被保险人的保险才是好的。 建议你最好结合被保险人的实际情况到保险公司或者专门的保险平台对比选择,买到适合的保险才是好的,这里给你提供一个参考链接:http://tieba.baidu.com/p/3942926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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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梨太平公司有一款福禄倍至很好的健康险。重疾赔付三次,额外轻症赔付。还有豁免权。一张保单可解决终身健康问题。还可转成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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萱保费低,保障高,买10万保额,最高保障去到26万,确诊即赔付,还免交后期保费,没有发生恶性肿瘤,到期可拿回保费的105%。有事即赔付,没事当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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