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秋阳说保险-北辰
学霸说保险,专注保险测评!买重疾险前多对比,慎重选择,降低后悔要退保而导致损失钱财的几率,像这几款产品,不认真考虑可不行>>十大【不值得买】的重疾险大盘点!weixin.qq.275.com
保险退保后不可以再续保,一旦退保,保单合同就结束了,合同的所有功能都不能再试用,包括复效续保。
有一部分人买保险前不喜欢做功课,就乱买,最后又因为当初没考虑清楚后悔了,想退保。所以说,退保的话就不要再随随便便了,建议看看这篇文章学习退保知识>>「保险退保」怎么退,退保能退多少,如何降低退保损失?weixin.qq.275.com
文章里讲得很详细了,这里就选几个要点简单说一下。
通常情况下,退保的话不能拿回所交的全部保费,不过有两种情况除外:
1.犹豫期退保:保险犹豫期一般来说买了保险之后都会有,时间在10-15天左右,选择这个时间段内退保的话通常是不会有损失的;
2.销售误导:如果保险合同签订时业务员有不规范的操作,保险合同中的签名没有让本人来签的话是有机会可以全额退款的。
除此之外,损失是一定的,我们这时候要选择减少经济损失的办法,比如可以选择减额交清:
即不要求退钱,而是把当前的现金价值作为抵交保费,能保多少是多少,以后不再缴费,保障依旧有效,但保额会减少。
退保不及这样做划算,但也不是所有产品都可以这样做,具体情况还需要和保险公司确认后才能知道。
另外,关于退保还有以下几种情况要注意:
1.退保时间:要退保险的话,建议在买了新保险且等待期过去之后再退,这样的话保障就不会被中断。
2.健康状况:若身体的疾病变多了,不能通过新保险的健康告知这个情况也是有可能发生的,针对这种情况,选择退保其实是不太明智的。
3.缴费卡余额:如果明确了退保的想法,应该检查用来交保费的银行卡,里面不要再存钱并且剩余的钱全部拿出来,避免到了交费期又被扣款的情况发生。
关于退保的注意事项还有很多,这里不方便多讲,想要了解详细内容的,不妨看看这一篇文章>>保险退保时要留意哪些细节?weixin.qq.275.com
以上就是我对 "保险退保了反悔,还可以续保吗"的图文回答,望采纳!
全网同号:小秋阳说保险,欢迎搜索!
-
黄研保险人解除合同应退还剩余保费。保费也称保险费,是投保人为取得保险保障,按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的费用。 保费交纳形式:可在保险公司营业厅现场交纳;委托银行代交;通过保险公司指定的网络支付平台网上交纳。按保险合同生效日与保险合同中约定的缴费周期计算出的应缴保险费的日期,或是保险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缴纳保险费的日期。 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三审的保险法修订草案增加规定,保险人因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而解除合同,应退还剩余的保险费。 在保险法修订草案审议过程中,有些常委会委员提出,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退还已收取的保险费。法律委员会经同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保监会研究,建议增加相应规定。 草案据此进行了修改,并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相关法规 《保险法》第15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本法另有规定”是指第50条的规定,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包括投保人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第16条第2款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3款规定,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第27条规定,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外,不退还保险费。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前三款规定行为之一,致使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者支出费用的,应当退回或者赔偿。 第49条规定,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 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 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人自收到前款规定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条第二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第51条规定,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 本回
-
Leo可以退保 投保人本人带上保险单,身份证,银行卡到保险公司柜面办理。 也可以委托业务员办理,提供以上复印件(保险单原件)签字委托退保 但不是你之前缴纳的钱。 是你保险单合同的缴费年期对应缴费次数保单的现金价值 举例:缴费一次看第一年保单现金价值。缴费5次看第五年保单现金价值以此类推
-
村长如果终止医疗保险关系,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有余额时,可以办理退个人帐户余额,但原来缴存的金额是不能退的。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优点: 一是参保人患病特别是患大病时,一定程度地减轻经济负担。 二是参保人身体健康时,缴交的保险费可以用来济助其他参保病人,从而体现出“一人有病万家帮”的互助共济精神。 三是解除参保人的后顾之忧。为鼓励城镇居民参加保险,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按其参保时间划分,设定不同的医疗待遇起付期,办法实施六个月内参保者,医疗待遇起付期为三个月,未成年居民医疗待遇无起付期;六个月后参保者(含未成年居民,下同),医疗待遇起付期为一年;一年后参保者,医疗待遇起付期延长至二年;低保居民医疗待遇无起付线。
-
乐天知命退保:投保人携带身份证、保单、储蓄卡到柜面填写退保申请书就可以! 首年退保约只有本金的25%,在合同的现金价值表有明细参考! 业务员根据中国保险法规定,在客户当时办理时就应该把退保及收益详细讲清楚了,不然属于违规误导客户的现象,要被其公司解除代理合同的!
-
云后悔期内带着你的保单、身份证、银行卡到保险公司柜台办理退保即可。 超过了一般情况下,没到满期的保险退保是有损失的,咨询清楚再办理,避免损失太大。
-
米柚我也做过保险,告诉你千万不要退,交完十年最合算、万一要退只能退百分之三十至四十之间!
-
大橘子退保和理赔并没有什么关系,如果是缴费压力大,可改为月交。退保的话损失很大,而且也退不了多少钱
-
Meiyan💋所退金额由合同决定,退人寿保险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解除合同申请书; 保险合同; 投保人法定身份证明。 退保分以下两种情况: 犹豫期退保: 犹豫期退保指投保人在合同约定的犹豫期内的退保。一般保险公司规定投保人收到保单后十天为犹豫期。通常保险公司会扣除工本费后退还全部保费。 正常退保: 超过犹豫期的退保视为正常退保。通常领取过保险金的保单,不得申请退保。正常退保一般要求保单经过一定年度后,投保人可以提出解约申请,寿险公司应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天内退还保单现金价值。保单现金价值是指寿险契约在发生解约或退保时可以返还的金额。
-
Vicky契撤是指签署契约(就是已经投保)后,会有个契撤日期,也叫犹豫期(一般十日内),就是这十日内客户无条件放弃投保,这样将退回所有支付了的费用。 退保则是投保后,已经过了契撤日期后,不想买这个保险了,进行的手续叫退保,只能退回一部分金额。 契撤和退保的区别如下: 一、行使依据不同。契撤属于无理由退保,即投保人可以无条件要求退保;而退保则是符合约定条件和法定条件才能行使,一般情况下,非人身险定期保险单中都订有解除保险合同的条款,订明任何一方在到期前注销保险单的条件,以维护各自利益不致因保险合同的继续而受到损害。 二、行使期限不同。契撤一般为签收合同次日起的10日(银行保险渠道为15日)内,由于地区规定不同,有些是为自然日,有些是以工作日计算;正常退保一般要求保单经过一定年度后,投保人可以提出解约申请,寿险公司应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天内退还保单现金价值。 三、退还价值不同。契撤通常保险公司会扣除工本费后退还全部保费;退保后应退还相应的保险费。如果保险单尚未生效即退保,被保险人原则上可收回全部保险费,但保险人也有权收取最低额的保险费。若属保险人要求解除合同,对未到期部分的保险费则应按日计算并退还被保险人。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退保 百度百科-犹豫期
-
郭亮亮又一个上当受骗的,我这几天答了好几个你这种的案例,真是悲衰! 快去退吧!保险生效后有十天犹豫期,全额退保,过了这十天就只能退回现金价值了!扣除手续费,少好多了!
- 上一篇: 友邦保险分红怎么样
- 下一篇: AIA友邦保险是在中国成立是什么时候?发展历史是什么?

花更少的钱,买对的保险
为你寻找性价比最高的产品
热点问题
-
06-09
-
06-09
-
06-09
-
06-10
-
06-10
-
06-10
-
06-10
-
06-10
-
06-10
-
06-10
最新问题
-
12-10
-
12-10
-
12-09
-
12-09
-
12-09
-
12-08
-
12-08
-
12-07
-
12-05
-
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