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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宁终身保险的理赔是怎么算的?比如说我花了10000块钱我能赔到多少?

提问:思君君   分类: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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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秋阳说保险-北辰

学霸说保险,专注保险测评!中国人寿康宁2019终身重疾险值得大家购买吗?我们先来看份关于康宁2019终身重疾险与全国热门重疾险的对比情况:

康宁终身保险的理赔是提前给付的。你购买了多少的保额,保险公司会会一次性理赔于你。大家可以来看看这款保险的具体内容。

康宁2019这款终身重疾险一直很有热度。

时间宝贵,要是各位想更多了解这篇文章,可以看看我连夜赶好的文章:

先放张图看看康宁的保障内容:

可以知道,这款产品还是有几点优势的:

1. 特定疾病保额高:7种特定重疾保障是可以涉及到少儿、男性和女性,并且额外赔付50%。要是在这期间患有特定疾病,那么你是可以得到150%的保额。

2. 康宁两全可选保:附加两全后,保到60岁、70岁以及80岁是可以选择的,到期后在未确诊重疾或高度残疾情况下,直接返110%的总保费到你手中,而且重疾保障是依然有效的。

在到期之后还可以拿到一份保费养老,但是重疾保障并没有停止。

不过,这不足之处还是挺多的;

1. 轻症赔付额不高。重疾险市场上有很多重疾险赔付比例30%以上,这款重疾险仅仅赔付20%且赔付次数为一次,赔付比例直接低于平均赔付比例。

2. 病种严重缺失。在看到100种重疾和50种轻症还带21种特疾的时候,种类好像涵盖了很多疾病,待我去翻看合同中的具体病种列表之后,看出到常见的重疾很多都不在其中,

比如大家熟悉的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川崎病、重症手足口病、严重瑞氏综合征等都不在这款产品的病种列表中;即使那么多保障种类也是作用很少了。

3. 保费太高。让我们看看图中的保费测算,16400元是一名成年男性没有附加险的价格;两全险的附加后,那么每年保费就达21300了。

可以说,这款价格是可以当做重疾险市场价格的天花板了。

如果说这个价格你能支付得起,对这款产品感兴趣,而且缺点这部分你也能包容的,你可以考虑购买;

要是你的预算有限的话,不妨可以看看我收集到的高性价比重疾险产品:

以上就是我对 "康宁终身保险的理赔是怎么算的?比如说我花了10000块钱我能赔到多少?"的图文回答,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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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视频:康宁终身保险的理赔是怎么算的?比如说我花了10000块钱我能赔到多少?

  • 李✨小幺👉
    康宁终身是款长期或者说终身型的重大疾病险,没什么收益可言,保身故和重大疾病赔付!
  • lzp
    什么风险?重疾和特疾风险是承担的,也就是说投保观察期(180天)后,不论被保险人多大年龄,若初次发生重疾或特疾,都会按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额或保额的20%。身故风险是不承担的,也就是说18岁前身故,只退还已交保费。这是保险法中规定的,各公司都一样。
  • 叶子
    保险是一份合同,一切以合同为准,看合同!要是在赔付范围内,就是你买了多少保额,就赔你多少钱了!比如说,你用200元钱买了5万的保额,保险公司就赔你5万元钱了,明白了没有?其实保险了解了就很简单,就是,保险出险时看你的《保障》,不出险看你保单的《现金价值》,不管是多少年都是看《现金价值》,因为寿险都是终身险,不到终老死亡取钱,那就视同退保(给你的现金价值),所以你理解了这两个数字你就不会被卖保险的忽悠上当受骗!
  • 平安小学生
    退保比例一般都是70%左右。‌投保人在犹豫期内可以单方面解除保险合同即投保人可以随时退保‌,‌解除合同‌。‌ 办理退保的要求和手续: 申请办理退保的资格人为投保人。如果被保险人申请办理退保‌,‌必须取得投保人书面同意‌,‌并由投保人明确表示退保金由谁领取‌; 投保人申请退保‌,‌合同生效满两年且缴费满两年‌,‌保险公司收到退保申请后退还保单现金价值‌,‌投保人缴费不满两年的‌,‌保险人收取从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后‌,‌剩余保险费应当退还给投保人‌。 退保人在办理退保时应当提供以下文件: 投保人的退保申请书‌,‌被保险人要求退保的‌,‌应当提供经投保人书面同意的退保申请书‌; 退保人提供的证明合同成立的保险单及最后一次缴费凭证; 投保人的身份证明;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
  • 杨磊
    从你的描述来看保险公司并无不妥; 你爸买的险种有三种:寿险;住院医疗;意外伤害 意外伤害肯定不赔,因为是生病住院; 寿险也不赔,因为没达到保险条件(身故) 住院医疗要陪,实际多少要根据合同约定赔 从描述来看,应该是附加住院医疗保险给赔了2万
  • 田蔚
    康宁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 有两种 一个是保终身的,另一个是定期的 保终身的话,被保人身故,受益人可以得到相应的保险金额 定期的话,到了70岁,退还本金(不计利息)
  • Tina
    附加的医疗险是一年一保的险种,无异议则自动续保,问题是保险公司有拒绝你再次续费的权利,这种情况多发生像你这种情况,当然正常客户本身也可以选择次年不再继续附加此险种,权利是对等的。 现在很多客户为了防范你这种情况,会选择投保那些带保证续保条款的医疗险,当然费用也要相对高一点,也就是只要客户愿意续保,保险公司不得拒绝,这就是保证续保条款的大意。
  • 姚旗
    少儿康宁宝贝两全保险,不是意外险啊。 这是一个组合型险种,主险是一个定期两全保险,附加险是一个重大疾病险 当然,也可以在这个组合型险种下面再附加意外险,这个就要看具体你有没有附加了。可以看下具体合同
  • Baby 丹
    这个可以理赔,你可让家人拿着保单,身份证,病例去公司交理赔申请,很快就知道能不能赔了,最好找你的业务员一起去,没有的话打95519给你指派一个。祝早日康复!
  • Max基多大大
    买健康险要多比较什么产品才适合你。太平洋 平安 国寿的都要了解下。 大病保险条款 不能不知的20个关键字 【摘要】买大病保险关键是要看条款,如果条款规定符合自己的需求,保险公司又比较有实力,这份保便可以放心的投了。但是一般保险条款都比较专业,尤其是大病保险还附加很多医学术语,有医学背景的人尚不能完全搞清楚,何况平常的人呢?所以很多人在不知道“真相”的情况下买了某个产品,直到出现理赔时方才明白自己的情况不符合保险中的某一条款。本文将详细解读大病保险条款当中的20个关键字,增进大家对条款的把握。 保险责任类关键词 1、身故保险金 按照惯例,大多数公司重大疾病保险中的“身故保险金”都是按照保险金额来赔付的,但是也有一些公司把“身故保险金”规定为:退还已缴的保险费。如果相同保额、相同价格,身故不赔保额、而是退费的话,就等于在客户应有的三项保险责任中凭空抽掉了“身故”一项,对客户来说,属于不公平条款。 特别提示:同等交费前提下,请选择身故时按照保险金额赔偿的条款。 2、大病保险金 对于“大病保险金”,大多数公司都是按照保额或保额的倍数来赔付的。但也有保险公司将大病区分为两大类——罹患“一类大病”赔付保额的80%,罹患“二类大病”赔付20%。也就是说,当客户真正被诊断为大病,最需要得到理赔金的时候,相同保额、相同价格,在其他公司可以获得20万元的一次性赔付,而在这家公司只能获得16万元,其余的4万要等这位可怜的客户再患上另一种“二类大病”,才能赔付。 当然,这家公司对外宣称,他们的优势在于:患任何一类大病后,均可以豁免剩余未交的保费;但明眼人一看便知,该公司条款当中所列出的“一、二类大病”,几乎全部包括在其他公司的重大疾病范围当中,在其他公司理赔之后,合同是终止的,未交的保费同样不交,所谓的优惠政策形同虚设。 特别提示:同等交费前提下,请选择按照保险金额100%给付大病保险金的条款。 3、满期生存金 因为大病险大多都属于终身保险,所以多数客户认为所谓“80岁、88岁或100岁的满期生存金”基本上属于摆设,但是针对一些公司推出的定期型大病保险,虽然费率较为便宜,但基本都没有“满期生存金”返还责任。通俗地讲就是,在规定的保障期限中如果没有大病发生,也没有身故,那么交过的保险费也就永远地蒸发了。 特别提示:若不能肯定在规定的期限内罹患大病或者身故,又不愿意让多年所交的保费凭空消失,那么请选择具有返还责任的终身型大病险。 额外责任类关键词 除了以上这三条保险责任之外,一些公司为了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另外还加入了一些新的保险责任,我们称之为额外责任。 4、生命关爱保险金 有些公司保险责任中有“生命尊严提前给付”或称“生命关爱保险金”,规定当客户患有终末期疾病,存活期在一定期限以内时(以医院证明为准),可以按照保额给付保险金。 这样就等于将有限的二三十种大病保障范围扩大到无限:不论客户所患疾病是否属于规定的大病范围之内,只要医院证明此人“命不久矣”,就可以申领保险金。这也属于很实在的额外优惠责任。当然,这个所谓的“存活期在一定期限以内”,在各公司条款中也是各不相同,有的是12个月,有的是6个月;从医生的角度来说,判断“存活期不到6个月”要比“12个月”相对简单,所以从最终理赔角度来看,“6个月”要比“12个月”更容易拿到生命关爱保险金。 特别提示:这是实在的额外责任。 5、特种疾病津贴 有的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中额外加入了“特种疾病津贴”一条,规定当被保险人患冠心病,需要进行冠状动脉球囊扩张成形术(也包括激光冠状动脉成形术和冠状动脉支架术)时,可以额外赔付10%的保额,赔付后原有责任不变,仍可享受100%保额的大病保障。如今冠状动脉支架术在冠心病的诊疗中已经非常普遍,所以这样的额外保险责任,就属于让客户实实在在多享受10%的保障。 特别提示:这是实在的额外责任。 6、豁免保费 有些保险公司把“大病后豁免未交的各期保险费”算作“另一条保险责任”。试问:重大疾病理赔后,合同责任已经终止了,保险公司不再负担任何保障,投保人也不再负有交保险费的义务,又何来“豁免未交的各期保险费”之说? 特别提示:这是虚假的额外责任。 7、全残责任 一些保险公司将“全残责任”也列入“全额给付保险金”的范畴,对“全残”没有概念的客户一定会觉得这条责任很优惠。其实,在疾病保障种类超过17种的大病条款中,均已将全残责任拆解为“失聪、失明、失语、瘫痪”等等诸条,分散隐蔽于“N种大病”之中,在保险责任中,再单独提出“全残”赔付,就纯属作秀了。 特别提示:这是虚假的额外责任。 8、疾病种类 一个人不可能在有生之年,有机会将各种大病都得一遍。针对30岁以上的男性,多发高发的大病,无非也就是心脑血管疾病和癌症等有数的几种,如果以覆盖全面来衡量的话,市场上只要大病种类超过20种以上的大病保险,都可以称作是“覆盖全面”了。 特别提示:疾病种类不应该成为比较大病条款的关键因素。 理赔标准类关键词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比较大病险条款的过程中,如果说疾病种类的比较算作“看热闹”的话,比较各条款承保疾病的理赔标准,就完全属于“看门道”的内行所为了。因为理赔标准决定了被保险人在什么情况下才能得到理赔。当然,保险公司不会故意把不可能达到的理赔标准写进条款,但毕竟各公司条款当中理赔标准还是有差距的,这些差距就是行家们比较条款的杀手锏。 9、心梗×选× 目前各家保险公司的条款中,对心梗的理赔标准大致分为两大类:一类是3选3,也就是对于心梗有三条理赔标准,必须完全符合才可以得到理赔;另一类是5选3,即对于心梗有五条理赔标准,其中只要有三条标准符合就可以得到理赔。 特别提示:请选择更人性化、更便于得到理赔的“5选3”条款进行投保。 10、脑中风永久性神经功能障碍 多数公司将脑中风(包括:脑出血、脑栓塞和脑梗塞等三类)发生后的“永久性神经功能障碍”作为理赔标准,按照保险医学的常规,经过180天以上的时间进行治疗,仍不能恢复的神经功能障碍,就可以被称为“永久性”,所以大多数公司也把理赔的时间定为:“经过180天(或6个月)以上的治疗后”。当然,也有的公司将理赔的时间标准定在“6周以后”,这样,就把理赔期限大大缩短,让客户可以更早地得到理赔款。 特别提示:包括脑中风、瘫痪、昏迷、严重头部创伤等涉及“永久性神经功能障碍”的疾病,请选择理赔期限短的条款投保。 11、器官移植的种类 可保障的移植器官是包括心、肝、肾、肺、骨髓、胰腺、小肠,还是只有其中几项。这样实质性的保障项目,当然是越多越好。 特别提示:请选择可移植器官种类多的条款投保。 12、瘫痪的种类 可保项目是包括偏瘫、全瘫、上肢瘫痪、下肢瘫痪(截瘫)和四肢瘫痪,还是只保其中的一项或几项? 特别提示:请选择可全面保障各种瘫痪的条款投保。 13、60岁老年痴呆症(阿尔茨海默病) 是保障到终身,还是只保障到60岁?60岁之后发病难道就不叫“老年痴呆症”了吗? 特别提示:请选择可保障到终身的条款投保。 14、良性脑肿瘤开颅术 是否以开颅手术为必需的理赔条件。难道生了良性脑肿瘤之后,就一定要做开颅手术,如果用“伽玛刀”等射线治疗就不算良性脑肿瘤了? 特别提示:请选择不以开颅手术为必需的理赔条件的条款投保。 15、经血感染AIDS 目前少数几家保险公司将“经血感染的艾滋病”列入理赔范围。很多客户认为理赔时“是否经血感染”很难判定,其实不然,如果出现住院需要输血的情况,医院会例行检查患者的“HIV抗体”,患者出院时还会复查“HIV抗体”,前后两次对照,就很容易鉴别是否是这次输血造成的感染了。有的公司虽有“AIDS”责任,但保障对象规定只有“医护人员于工作时间感染艾滋病”,这种范围未免太狭窄了。 特别提示:若注重“经血感染的艾滋病”的理赔责任,请选择以所有投保人群为保障对象的条款投保。 16、主险or附加险 市场上有时会遇到作为附加险投保的大病保险,这些附加险保费相对便宜,但是作为这种附加险对应的主险的责任却不一定是我们需要的,而且这些主险与附加险的组合之间往往要符合一定的比例关系,所以算到最后,交费还要比单独做主险更高。 特别提示:若只需要大病保障,建议选择可以单独投保的主险条款投保。 17、交费年期 各保险公司条款所允许的缴费期限有多有少,有的只有年缴没有趸缴。在选择缴费期限时,可以按照个人的负担能力和投资风险偏好加以选择。 特别提示:建议选择缴费期限种类较多,便于选择的条款投保。 18、交费固定性 有些公司条款中规定:“本公司保留提高或降低保险费率之权利”,我个人认为这是对客户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霸王条款。假设你今年以4000元/年的保费投保十万元保额的大病保险,第二年保险公司告诉你:保费上调500元,若继续维持保单效力,就要按照4500元/年交费;而拒绝继续交费,则合同终止。无论哪种方式,损失的都是客户。 特别提示:投保前详细咨询保险代理人,一定要选择固定交费的条款投保! 19、疾病与身故观察期 各公司条款规定的疾病与身故观察期一般有一年、180天和90天三种,也有公司的身故责任没有观察期。 特别提示:尽量选择观察期时间短,甚至没有观察期的条款投保。 20、自动垫缴保费 遇到出差、旅游等情况,不能及时交纳保费,过60天的“宽限期”后,保单效力则“中止”,而且复效后还要再次经过“观察期”。若有“自动垫缴保费”功能,则可保证保险效力延续到续缴保费时。 特别提示:建议选择有“自动垫缴保费”功能的条款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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