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问答

少儿平安福身故:18岁之前,赔付定期寿险+保费(无息),保费是指交过的所有保费还是只赔现金价值?

提问:无视   分类:定期寿险
优质回答

小秋阳说保险-北辰

买保险和买衣服一样的道理,难免要将多款产品进行一番对比,选出最心仪的那款。首先为大家献上国内热门的定期寿险对比表,非常完整,比对一下你就知道了:

定期寿险,是指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话,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给付约定的保险金给受益人。其意义体现在爱与责任的延续,代替被保人为家人后续的生活提供经济保障。

很多人或许会问,定期寿险与终身寿险差别大吗?为了让大家更清晰地对比二者的区别,我做了张表:

哪些人应该买定期寿险呢?

1)背负沉重的债务:例如房贷、车贷,人死债不灭,到头来家人还要承担起还贷的责任。

2)有孩子需要养育:我们把孩子带到世间,就有义务把他们抚养成人,定期寿险就能避免那天不幸去世后,给家庭带来经济危机。

3)有父母需要赡养:看过不少年轻人猝死的新闻,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想过,万一自己某天突然不在了,日益年迈的父母谁来照顾?而定期寿险可以在我们突然离世后,给父母留下安度晚年的经济保障。

4)家庭主要支柱:作为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要是出现什么意外情况,就很难保障家人的现有生活条件了。

市面上的定期寿险产品良莠不齐,想买对一款产品没那么容易,为了方便大家更快更好的买到合适的产品,我搜罗各个权威网站,整理出这份超高性价比的定期寿险产品合集,限时免费放送:

以上就是我对 "少儿平安福身故:18岁之前,赔付定期寿险+保费(无息),保费是指交过的所有保费还是只赔现金价值?"的图文回答,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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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ndy.LD 🇨🇳
    太平洋附加定期寿险保费为一年1860 元。太平洋附加定期寿险种类分为10、15、20、30年,保至被保险人55、60、65或70周岁共8种。
  • 洋葱蘸大酱
    定期寿险怎么选?记好这4个关键点
  • B—boy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了解一下定期寿险和意外险的基本概念。定期寿险,简单来说,就是在一个确定时期内,如5年、10年或保障至多少岁,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导致死亡或全残,保险人向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期满生存,保险人无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且不退回保险费。而意外险是指如果被保险的人在保险期内遭受到意外伤害,并且造成了投保人伤残或者死亡,保险公司就需要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向投保人支付一定数量的保险金。两者异同从上文对两者的基本概念介绍中,我们很容易看到两者的一些相同点:一是两者都有保意外身故的责任。如果是被保人因意外而身故,意外险和定期寿险都是可以赔付的,而且是可以叠加。二是都属于消费类型产品。期满没出险是得不到任何利益给付,但是都具有“低保费、高保障”的优点,性价比较高。接下来我们重点来看看定期寿险和意外险的不同之处:从两者的保障期限上来看,和意外险比较起来,很显然定期寿险的保障期限要更长一些。因为一般来看有5年,10年,20年,或保至一定年龄。而意外险保障期限一般有几天到一年期不等,比如短期的旅游意外险,航空意外险,交通意外险等。从两者的保障范围上来看,定期寿险主要保障的是在合同约定期间,被保险人由于疾病或发生了意外导致身故的保险责任;而意外险保障的是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遭受意外事故,身体蒙受伤害而残疾或死亡的事故。而有些定期寿险会有全残责任,一般是100%的赔付;而对于残疾的认定在意外险里是有级别的,根据一定的比例赔付。从两者的交费方式上来看,定期寿险是可以选择一次性交费,当然也可以选择期交。而意外险一般是一次性缴费。从两者的责任免除上来看,我们需要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比如自杀,定期寿险合同中会明确规定自合同成立起两年内自杀为除外责任;意外险规定被保险人自杀是除外责任。也就是说合同成立两年后自杀定期寿险给予赔付。对于潜水,跳伞等造成的意外死亡及自然死亡和猝死等定期寿险合同上都没有说明。但被保险人参加一些高风险运动造成的意外,因病身故和猝死等都不在意外险保障范围内。为什么买了意外险还需要定期寿险?通过具体分析意外险和定期寿险,我们会发现,这两者虽然都是保意外,但是都有着自己独特保障的一面。例如因疾病而身故,是符合寿险的保险责任但是意外险不赔付;对于因意外导致的伤残,寿险得不到赔付但是意外险保伤残。因此,两者都建议配置。
  • 王亚
    本产品可投保年龄为18-50周岁。1.如果所选的基本保额在100万元以内,免体检,不需上传体检报告,根据不同年龄和城市,所能选择的最高保额不同。18-40周岁: ①A类城市:1-100万元 ②B类城市:1-80万元 ③C类城市:1-60万元 ; 41-50周岁:①A类城市:1-100万元(60-100万元基本保额需验证工作单位邮箱) ②B类城市:1-50万元 ③C类城市:1-40万元。2.如果需要投保101-200万元的基本保额,需上传体检报告后,线上购买,根据体检报告的情况,系统会给出健康评级,客户将会获得5档健康评级中的一种。不同的健康级别对应不同的保费,身体越健康保费越便宜。
  • 幸福
    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 本附加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可附加于各种人身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主合同所附条款、投保单及与本附加合同有关的其他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协议,凡与本附加合同相关者,均为本附加合同的构成部分。 第二条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或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前述所称"所交保险费",趸交时指按给付当时保险金额及原投保年龄确定的趸交保险费,期交时指按给付当时保险金额及原投保年龄确定的年交保险费。 第三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四款情形,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对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本附加合同终止,如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四条 保险期间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分五年、十年、十五年、二十年、二十五年和三十年六种。 本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至本附加合同约定终止时止。 第五条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 投保人按照本附加合同约定向本公司支付保险费。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应当按约定的交费日期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第六条 如实告知 订立本附加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附加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附加合同;对于本附加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附加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附加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七条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受益人与主合同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相同。 第八条 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日内通知本公司。否则,投保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 第九条 保险金申请 一、身故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主合同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4、公安部门或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 5、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6、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7、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二、本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三、本公司自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以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给付相应的差额。 四、如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生还,保险金领取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三十日内退还本公司已支付的保险金。 五、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 第十条 欠交保险费或未还款项的扣除 本公司给付各项保险金、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或返还保险费时,如投保人有欠交保险费或其他款项未还清者,本公司先扣除上述欠款及应付利息(按本条款约定利率计算)后给付。 第十一条 首期后分期保险费的支付、宽限期 首期后分期保险费应按保险单所载明的方法及日期交付,如到期未交付时,自保险单所载明的交付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 第十二条 附加合同效力中止 除本附加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逾宽限期仍未交付保险费的,则本附加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中止效力。 第十三条 减额交清 首期后的分期保险费逾宽限期仍未交纳的,而本附加合同已持续有效达一年以上并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如投保人在投保时进行约定或宽限期满前书面同意,本公司将以宽限期开始前一日所具有的"现金价值净额"作为一次交付全部保险费,以相同的合同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前项所称"现金价值净额"是指现金价值扣除欠交保险费及其他欠款本息后的净额。 主合同办理减额交清时,本附加合同须同时办理减额交清。 第十四条 附加合同效力恢复 本附加合同效力中止后二年内,投保人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的,应填写复效申请书,并按本公司规定提供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或本公司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书,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双方达成复效协议,自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及利息(按年复利2.5%计算)的次日零时起,合同效力恢复。 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主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本附加合同不得单独申请复效。 第十五条 年龄确定与错误处理 一、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 二、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将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应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附加合同约定年龄限制的,本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2、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的实交保险费少于应交保险费的,本公司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及利息(按本条款约定利率计算),或在给付保险金时按实交保险费和应交保险费的比例给付。 3、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交保险费多于应交保险费的,本公司应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第十六条 地址变更 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本公司将按合同注明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有关通知。 第十七条 附加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本公司协商,可以变更本附加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本附加合同的,应当由本公司在原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本公司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第十八条 投保人解除附加合同的处理 投保人于本附加合同成立后,可以书面通知要求解除合同。 一、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后十日内,要求解除合同的,本公司退还已收全部保险费。如经本公司体检则扣除体检费。 二、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主合同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解除合同申请书; 4、投保人身份证明。 三、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十日后,要求解除合同的,本公司于收到第三项所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三十日内退还现金价值,但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十九条 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本附加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一、 主合同效力终止; 二、 投保人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 三、 本附加合同保险期满。 第二十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未达成协议的,可向签发保险单的本公司分支机构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 释义 〖本公司〗 指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意外伤害〗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艾滋病〗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 〖艾滋病病毒〗 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 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的定义应按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定义为准,如在血液样本中发现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或其抗体,则可认定为感染艾滋病或艾滋病病毒。 〖周岁〗 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 〖本条款约定利率〗 按"同期人民银行每月第一个营业日颁布的二年期居民定期储蓄存款利率与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之较大者"+2.0%计算。 〖手续费〗 指每张保险单平均承担的本公司营业费用、佣金以及本公司对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所收取的费用三项之和。"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的具体金额参见保险单上主要保险利益摘要表中的现金价值。
  • tulip
    如果你是家里的经济支柱,很适合买定期寿险。 那寿险怎么挑选,不懂可以问我
  • jasony
    小诺解答:您好! 1.对于那些刚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或者收入较少的人来讲,定期寿险可以让投保人在家庭责任最重大的时期,以很低的保费获得相对最大的保障,因此定期寿险对低收入的人群来说是一种很好的选择。 2.很多私营企业的老板往往将企业资产及个人资产合二为一,一旦企业老板死亡,不但会对企业经营造成巨大的风险,还会直接导致家庭的生活水准下降。如果企业老板投保了大额定期寿险,无疑对企业的债权人和自己的家人都是重要的保障。 3.对于那些有房贷的人来说,购买定期寿险也是很好的选择。定期寿险的保额可以和房屋总价相当,保险期限和还贷款期限相同就可以。一旦被保险人死亡,家人可以用死亡赔偿金来偿还贷款,避免家庭财务陷入困境。
  • 部宝献
    我在新华保险公司刚跳出来....干了三个月,看懂了才跳出来的!至爱无双是终身寿险,投保年龄是30天到50周岁,业务员都是自己或者私人请社会上本地阿姨或者小姑娘拿着不知道从哪来的整个地域(比如:上海市虹口区某某地区)的几乎所有小区的座机名单,以“忽悠”客户的名义电话邀请客户来参加“银联储蓄客户答谢酒会”,(玩的是概率学)来场的都是年纪偏高的叔叔阿姨,至爱无双是必讲产品!所谓保底利率2.5%+2%,现行利率4.2%+2%。5年可自由领取(只是个擦边球“话术”),跳过第一年就高达50%的初始费用和5年内每年的百分之几十的费用都不讲!这个产品是终身的!不存在第六年好取或者可自由支配资金什么的说法! 总结:所有的保险产品都是好产品!但是所有的保险营销人员90%以上都是“坏人”,“忽悠”和“骗子”,有时候做“骗子”也是被逼的,这是个急功近利的行业,于是造就了许多急功近利的“骗子”们!我在职期间也出过三张单子,离职手续办完后的第二天我就跟我三个客户阿姨都打过电话把产品说清楚了,然后道了歉,就换电话号码了。 提醒所有的人,保险是现代社会必不可少的,面对玲琅满目的各大公司的各种产品,千万要谨慎!不要轻易相信保险代理人的天花乱坠!如果你有个小孩,可能你需要的是即包含理财又包含保障的主险加附加险组合!如果你是事业有成的中年人,你可能需要的只是一份高保障的健康险! 记住,别轻易相信任何一个保险代理人!
  • 小赖
    如果是为了保障的话,经济不太允许的话可以先购买一款20年交的,每年306元保5万. 在过5年也就是您45岁时购买10万的寿险每年974 20年交保至65岁. 这样是比较便宜.
  • 好奇宝宝
    26岁 金融行业 女 20万保额: 保20年缴20年,每年220元。 保30年缴30年,每年360元。 30万保额: 保20年缴20年,每年330元。 保30年缴30年,每年540元。 至于附加险,我不清楚,你可以联系一个当地的代理员,让他用工号登陆新华官网,进到设计书平台,在附加险的下拉菜单就可以看到很多险种了,而且还有解释条款,就不会被代理员误导了。 另外,签合同的时候不需要到公司,让代理员把合同带到你家签都可以,他再带回去核保,至于保费,一般是通过转账方式付的。 买新华定期要考虑的因素:该保险有保高残(一级伤残)的功能,但是有1年的等待期,请充分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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