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问答

补充医疗意外险 属于补充医疗保险吗

提问:白衣苍狗   分类:补充医疗
优质回答

小秋阳说保险-北辰

补充医疗是因为有了基本医疗作对比才有的, 是用人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 基本医疗已经买完的用人单位和职工, 根据单位或个人的相关需求适当增加医疗保险项目。

企业补充医疗、商业医疗、社会互助和社区医疗等都属于补充医疗,是基本医疗的有力补充。 近似社保和商保,形成一种互为补充的关系,这里我就不再赘述了,好奇的可点击这里:

当前越来越多单位为员工购买补充医疗险,不过很多人对补充医疗如何报销是糊里糊涂,接下来我跟大家科普一下:

1.补充医疗是一年一交,可以今年不交,明年交, 只有交的那一年可以报销,不交就不可以去报销。

2.补充医疗不管是医疗还是买药都可以报销, 医疗报销必须住院满三天才让报销。

3.补充医疗也是有报销的范围, 生育、整容等都不可以报销, 一般是公司出一半,自己交一半。

4.有些朋友已经缴纳补充医疗, 看病时要把病历、清单和发票收好。 有病历、清单要盖章、发票才能报销, 三者谁都不能少哦。

5.之后带上自己的病历、清单、发票到人资部进行报销,相关表格需要填写并且提供银行卡号,收到报销费用的时间大概一个月左右。

看到这里有些朋友总算掌握一些报销补充医疗的知识点,为了让您了解得更加全面,贴心的我也把医保报销相关问题整理出来, 可以参考一下:

以上就是我对 "补充医疗意外险 属于补充医疗保险吗"的图文回答,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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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视频:补充医疗意外险 属于补充医疗保险吗

  • 侯少静
    保险有许多骗子啊,4年前给我妈妈买了生命至爱增额终身寿险(分红型)保险,和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现在听说要获得生命至爱增额终身寿险(分红型)本金和红利需要等到100岁或者老人家不在,我想知道我能有什么办法不必要等那么多年吗?(也就是与保险公司终止和约一共能获得多少钱。) 另外我们的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现在住院能报销百分之几呢? 麻烦同志们回答下,在这里先谢谢了。 问题补充:气愤的是,我去年去问退保,结果他们一算,只退200多块钱,我没退,又交了一年,今年感觉还是上当,我好烦恼哦,今年又该交钱了。 (我妈妈49岁时候买的,每年交1000)
  • 破晓
    本市中小学校和托幼讥构在册的非本市户籍,与其父母一起在深圳居住的少年儿童,且其在申请参加少儿医疗保险时其父母任一方正在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满1年以上的可申请 在园在校学生办理首次参保手续,先通过学校(协办单位)上传学生信息。上传成功后,由监护人登深圳市社保局的“学生医保网上申”的“深圳市少儿医疗保险网上申”系统补录个人信息,打印《深圳市少儿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并提供所需材料交至学校办理,经学校受理并初审后社保讥构审核:  1、提供《深圳市少儿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  、验参保人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及参保人与监护人的关系证明或少儿的出生证明原件且提供复印件(该复印件请贴在登记表上);  、提供深圳市公安局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照相点的数码照相回执,并在回执上注明姓名与身份证号;  、验监护人的银行存折原件且提供复印件;  、验监护人(1和)的户口本原件且提供复印件;  、如监护人是港澳台或外籍人员,验有效证件(永久性证件)和入境证件原件且提供复印件;  、如监护人是军人,验有效的军人证件原件且提供复印件,并提供驻深部队的证明;  、非深户学生提供本市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对于转学、正常升学(幼儿园升小学、小学升中学)的已参保少儿,不需重新网上申个人信息,由所属学校申请办理续保手续
  • 雪绒花
    不是补充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只是商业保险的一种,且保障范围一般承担的是因意外导致的死亡和残疾责任,不死不残是不赔的。如果想让购买补充医疗险也要注意,商业保险中的的意外医疗保险也仅仅是只因意外导致的医疗费用,只有疾病医疗险才能承担疾病治疗产生的费用。
  • 晓艳
    以下是补充医疗保险的参加范围: 本省范围内的下列人员可依照本办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社会补充医疗保险: (一)在依法登记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它个体经济组织中就业的人员; (二)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仍未就业的人员; (四)在确无能力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城镇用人单位中就业或保留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 以上人员统称城镇个人。
  • 太平洋售后顾问公锦城
    社会医疗保险报销是在出院或者转院之后报销。 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急诊结算程序: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 玉莲
    在住院期间经参保关系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认,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即可。 依据《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参保人员因外伤、中毒等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住院期间经参保关系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认,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由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由个人全额支付。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按医院级别和属地相结合的结算方式。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和五城区(含高新区)范围内定点零售药店由市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其余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由所在区(市)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扩展资料: 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要求规定: 1、单位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低于缴费时上一年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作为缴费基数,高于上一年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作为缴费基数,缴费基数计算到元。 2、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职工,因单位进行公司制改造、股份制改造、出售、拍卖等原因变动工作单位,应继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用人单位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单位参保人员暂停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在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补缴医疗保险费、利息和滞纳金后,补记个人账户和缴费年限。欠费期间职工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入院时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统筹基金支付标准和范围等予以报销。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网-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
  • A xu⃢👁-👁⃢
    补充医疗保险是对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对门急诊、住院医疗费用中,医保统筹报销后剩余的医疗费用,由补充医疗保险对医保范围内剩余费用按合同比例支付,但是医保范围外的自费部分补充医疗保险是同样不予支付的(除在合同中有特殊约定的除外),仍需要员工自己承担。 不同补充医疗的免赔额和报销比例是不一样,这个要看你们公司给你上的是哪种补充医疗。51社保网,国内专业的社保代理公司,另外有补充医疗保险的办理,希望可以帮助到楼主,望采纳!!
  • 牟金Michael
    手工报销的需要留存医院收据、明细清单、出院记录,应该可以到社保中心申请复印。 当然,原来的医院也有同样的资料。就看哪里复印方便了。
  • 佑饵丁
    目前,市场上的商业医疗保险主要有以下四类:重大疾病保险、费用报销型医疗保险、收入津贴型医疗保险、长期护理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有能力为不同的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保障来满足市场需求,如附加住院医疗保险、附加门诊医疗保险、住院日津贴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等。还可以为各类特殊人群,诸如儿童、老年人、妇女等,根据其特点和特殊需求提供特殊健康保险商品。 有社保者可优先考虑收入津贴型医疗保险,以借此弥补生病请假带来的收入损失和自己支付的部分医疗费。其次是意外医疗保险。意外医疗保险属于费用报销型医疗保险,一般是附加在意外伤害保险之后。意外医疗保险费率较低,且能够报销意外急诊的医疗费用,当社会医保的个人账户用完之后,商业意外医疗保险即能充分发挥作用。接下来可考虑重大疾病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的特点是确诊即给付保险金,被保险人发生重大疾病需要治疗时,虽然可以通过社保解决大部分医疗费,但自负部分仍然是非常沉重的开支,且社保对于用药、医院等都有相当的限制。商业重大疾病保险可说是对社会医保的有效补充。 对于无社保者,首先应考虑费用报销型医疗保险,包括意外和疾病的医疗费用报销型险种,用这种保险可支付掉大多数一般意外或疾病的住院和手术费用。其次是重大疾病保险,对发生重大、灾难性的疾病起到保障作用。接下来是收入津贴型保险和长期护理医疗保险。投保商业医疗保险之后要注意:大多数保险公司都规定,被保险人就医医院、用药与社保规定的范围是一致的,超出这一范围,发生的医疗费用仍需“自掏腰包”。 根据不同的险种,被保险人的年龄,费用也是不定的,这个需要在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确认。每个险种都有自己的保险责任,当事故发生是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都是可以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商业医疗保险还分为报销类与津贴类两种:报销类中有意外伤害报销类,大至报销比例为一个门槛费以上你所购买的保额以下100%赔付.疾病医疗类比较复杂,不过一般针对住院医疗费用进行报销.分项都有上限的. 津贴类比较简单,只和你的住院天数等时间类的数字有关系了. 这类保险一般以附加险形式出现,费用不高,但都属于断期险,交一年管一年,不返本.
  • 琪宝宝
    医疗保险是按照保险损失补偿原则进行理赔的,也就是被保险人不能因医疗保险出险后而从所购医疗保险中获利,何为保险损失补偿原则了: 损失补偿原则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之后,保险人对其遭受的实际损失应当进行充分的补偿。其具体内容有: (1) 保险赔偿金额应当公平合理,充分补偿,协商一致。所谓公平合理,充分补偿,就是说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的具体赔偿数额应当有利于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双方利益。一方面,要充分补偿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达到保险保障的目的。另一方面,不能使赔偿数额超过实际损失,使被保险人获取额外收益而损害保险人的合法权益。至于协商一致,则是说海上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作为保险赔偿的最高限额,应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根据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协商确定。而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也须双方协商一致才予适用。 (2) 保险金额是计算赔偿数额的依据,一般不允许超值保险。 (3) 防止道德危险的发生。海上保险合同是对被保险人的保险保障措施,并非其牟利的手段,所以要防止道德危险的发生。 (4) 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依法律和海上保险合同予以限制。 基本医疗报销需要被保险人出示原始发票,那么拿到保险公司去索赔的时候可以提供原始发票的复印件,但是会依据基本医疗报销的比例扣除后剩下部分补偿赔付,如果即有基本医疗又有补充医疗的,3000元是可以全部获得报销跟赔偿的,只是不可能超过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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